10.13310/j.cnki.gzjy.2022.04.004
检察官客观义务的实践化探析
检察官客观义务不仅未因目前的司法制度改革而失却其现实性,而且具有从理论研究进一步走向实践化的现实需求.为促进检察官客观义务现实化,应当设立检察官客观义务现实化的判断标准并推动检察官客观义务履行的制度优化.前者的程序性内容包括检察官对控辩双方意见的倾听、检察官秉持中立的立场审视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检察官以中立的立场审视案件的法律适用.实体性内容包括对控辩双方意见的审视与回应、对依法辩护的辩护律师予以必要的尊重、客观独立依法实施诉讼行为.后者则包括设置帮助检察官排除外来压力履行客观义务的机制,杜绝检察官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异地管辖机制,约束检察官履行客观义务的内在机制.
检察官、客观义务、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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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3(中国法律)
2022-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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