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20.05.016
《民商法综合实训》课程"民商事案件模拟诉讼"模块设计——以贵州警察学院为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明确要求,公安院校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不仅包括理论功底的扎实还应当包括职业技能的熟悉,因此教学模式应当将理论知识的讲授与操作技能的教授有机融合,通过训练学生利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的能力来达到职业技能的掌握.开展实训的过程即是将《民事诉讼法》细化贯彻的过程,具体分为五个单元来训练学生在民商事案件诉讼过程中的实操技巧,锻炼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使学生形成团结协作的意识.
民商法综合实训、民商事案件模拟审判、实训课程的实施、实训课程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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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2(高等教育)
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2019106
2020-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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