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20.03.013
套路贷犯罪在司法中的适用探究——以2017年以来司法判例分析为视角
近年来,“套路贷”犯罪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2017年以来全国的司法判例显示“套路贷”案件进入刑事领域的比例过低,案件集中在江浙沪一带,各地“套路贷”犯罪组织的人数、对“套路贷”所适用的罪名及刑期存在差异.导致这些现状产生的原因有“违法一元论”与“违法相对论”的理论冲突,各地司法机关对罪名的理解不同,对犯罪形态及共犯的认定标准不一.应坚持“违法相对论”,肯定刑法对“套路贷”案件规制的意义,根据“套路贷”不同的行为模式具体的判断去选择罪名,并将失控说作为认定犯罪形态的标准,对“套路贷”犯罪进行打击.
套路贷、违法相对论、诈骗罪、失控说
32
D917(法学各部门)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5SJD356
2020-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