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9.05.006
工程中标通知书法律性质的法经济学分析
运用法经济解释方法,将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理解为能产生合同生效的承诺,将责任理解为违约责任,符合《合同法》立法初衷和立法精神.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悔标并拒绝签订合同,不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
招投标制度、中标通知书、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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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5(中国法律)
2019-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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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310/j.cnki.gzjy.2019.05.006
招投标制度、中标通知书、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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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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