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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310/j.cnki.gzjy.2018.06.010

非聚众哄抢行为的司法定性及立法完善

引用
哄抢行为应当分为聚众型哄抢行为和非聚众型哄抢行为,聚众型哄抢行为通常定性为聚众哄抢罪并无异议,但因立法滞后以及学界和实务界对聚众哄抢罪本质及罪名构造的认识一直未形成共识,实践中对非聚众型哄抢行为的司法定性及处遇各有不同,既纵容了非聚众哄抢行为,也挑衅了刑法法益和刑法规范,有必要对聚众哄抢罪的罪名、构成要件及量刑幅度予以重新构造,以统一刑法适用,严密刑事法网,彰显刑法法益.

非聚众哄抢行为、聚众哄抢罪、哄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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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中国法律)

2019-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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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1671-5195

52-503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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