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8.06.007
公安院校法律课程实践教学的思考
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及课程体系、质量评价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安部对公安院校也提出了实战型、应用型、复合型警务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法律教育的实践教学应借鉴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模式,利用好公安院校的特色资源来开展切实有效的实践教学.
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法律教育、法律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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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2(高等教育)
2019-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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