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3310/j.cnki.gzjy.2018.04.009

从业禁止的司法适用

引用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从业禁止制度,以遏制行为人再次实施与特定职业相关的犯罪.从业禁止适用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因利用职业便利或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而实施犯罪且被判处刑罚,适用的根据是基于行为人的犯罪情况,在其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后仍有预防其再犯罪的必要.适用从业禁止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对象是被判处刑罚且有再犯可能性的特定犯罪人.禁止行为人从事的相关职业应以国家职业分类中细类为原则,以中类为限,以保障犯罪人的合法权利.

从业禁止、职业便利、特定义务、刑罚、相关职业

30

D924.11(中国法律)

201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56-6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1671-5195

52-5031/D

30

2018,30(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