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8.04.007
预防和应对被告人翻供的制度构建
我国刑事诉讼法尽管明确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但这仍然是以被告人具有如实供述义务为前提的,被告人的诉讼地位和权利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翻供已成为令司法人员感到十分棘手的难题.为此有必要通过赋予被告人是否作出供述的选择权,改变司法实践中过分依赖被告人口供的现象,促使从“口供中心主义”向“证据裁判主义”转变;扩大辩护律师的程序参与权,保障被告人所享有的辩护权利得到实现;完善我国现有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等措施,缓解或彻底解决被告人翻供问题.
被告人翻供、沉默权、辩护权、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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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法学各部门)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7BFX181;2016年度陕西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16JZ087
2018-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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