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8.01.007
论角力性网络犯罪的正犯归责进路
共犯正犯化立法修正了网络归责框架,但同时凸显诸多问题.实质正犯概念重塑了单一制正犯的形象,正犯的基础性责任认定不明,传播性理论衍生出强制归责的危机.我国适用正犯与共犯相区分的双层次分类制,网络犯罪中共犯行为对于结果的实质贡献,影响正犯行为与结果间因果链条的坚实程度和正犯责任之分担,因而正犯与共犯可通过双层分类制构建角力性关系.角力性关系中的正犯归责应当在客观的因果关系中引入危险性判定,在主观上强调真实预见可能,据此方可对网络犯罪规制有所裨益.
网络犯罪、角力性关系、正犯归责、因果链条、真实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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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中国法律)
2017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科研项目3122121F1
2018-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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