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7.02.009
地方法院和检察院立法提案权之我见
地方组织法与立法法均未涉及地方“两院”的立法提案权,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对“两院”的地方立法提案权作出了或有或无的规定.从地方“两院”对立法提案权的应然缘由——立法提案权来源的理论基础、立法提案权的决定因素和实然需求——地方“两院”立法提案权的实际行使情况、规定地方“两院”立法提案权的必要性分析,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仍有规定地方“两院”立法提案权的必要性.
地方法院、地方检察院、立法提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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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11(国家法、宪法)
2017-05-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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