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6.05.006
论刑事诉讼中的过程证据
过程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非常广泛,常常以到案经过、同步录音录像、“情况说明”和告知性文书等形式出现.它们形成于诉讼过程之中,形式多样且功能多元,有较强的独立性.在刑事诉讼中,它们可以影响结果证据证明力的大小,是被告人量刑轻重的重要依据,是判断程序性争议问题的砝码,也是监督侦查合法性的重要材料.但在实践中,存在过程证据收集不规范、对过程证据注重形式审查轻实质审查、过程证据与结果证据的印证规则虚化等问题因此,应当通过以审判为中心规范对过程证据的取证,完善质证机制强化对过程证据的实质审查,通过“三步走”完善证据法的印证规则,以达到规范过程证据适用的目的.
刑事诉讼、过程证据、结果证据、印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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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立项资助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疑难问题研究”课题FZFK15-10
2016-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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