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6.05.004
论目的犯为亲手犯
亲手犯的理论来源于限制间接正犯,概念来源于宾丁.目的犯作为亲手犯一种,与构成要件的形态相关联.从构成要件的外部形态观察,目的作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欠缺目的不具有征表违法性;从规范形态上考察,目的与违法性具有关联,反映了行为无价值的立场.目的犯在亲手犯归属中属于实质的亲手犯.
亲手犯、目的犯、超过的主观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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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1(中国法律)
2016-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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