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6.02.010
重构行政行为理论之慎思
行政行为是19世纪行政法理论的创造.自引入我国之后,行政行为理论为我国行政法治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也存在着诸多问题.行政行为研究,是一次系统阐释行政行为基本理论的努力.宪政精神与行政行为理论有着应然上理念的契合,然而如何将宪政精神引入实然的行政行为理论体系的构建之中,引入真实世界里纷繁复杂的行政法运行实践之中,确属难题.再者,行政行为理论的重构应放在全球化时代的公共行政改革的社会大背景下进行考量,方能在意定主义与法定主义之下选择恰当的行政行为调整模式,也方能在“两分法”与“三分法”之争中理性确定行政行为理论的分类方法.
行政行为、宪政精神、公共行政改革、司法能动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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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法学各部门)
江西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资助成果
2016-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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