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6.02.009
国家治理视域下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研究
国家治理的内在要求在于国家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参与协商性和法治化.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而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完善.我国传统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主要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从这些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现状来看,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受到质疑,行政诉讼的效率有待提高,紊乱的行政信访影响了法律的权威.国家治理现代化为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提供了新的思路,即加强行政复议过程的协商参与、充分发挥行政诉讼的职能、弱化行政信访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作用.
行政争议、行政复议、信访、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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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法学各部门)
2016-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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