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6.01.003
由“敌人警务”走向“犯罪治理”——法治警务的必然选择
法治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最佳策略已经被大多数民主国家所选用.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机器重要组成部分,其行为不可避免地带有较多的政治性特点,以阶级斗争与对立为主的敌人意识会贯穿于甚至是主导其警务过程.以犯罪、犯罪的人、犯罪治理等描述社会越轨行为,包括敌对行为、人民群众内部矛盾与纠纷,更具有法律特性,符合法治的观点.公安机关在其法治警务建设过程中应当建立犯罪治理观点,避免敌人警务行为.
法治、敌人警务、犯罪治理
28
D631(国家行政管理)
2016-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