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5.06.001
违法行政行为治愈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违法行政行为治愈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制度.英美法系国家虽然没有冠以治愈名称的制度,但却存在着类似的理论和实践.无论大陆法系抑或英美法系国家,对违法行政行为,均非一概撤销,否定其法律效力.基本一致的做法是,对违法行为追求的公益与其侵害的法益比较,根据优先保护的利益决定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在此基础上,除法国外的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多采取成文立法规定治愈的进路,而法国及英美法系国家则依靠判例形成了另一条进路.我国应通过成文立法明确规定治愈制度.
违法行政行为、治愈、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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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2014M561740
2015-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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