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5.03.006
司法解释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冲突与妥协
虽然新刑法已将罪刑法定原则奉为帝王条款,让它在刑法的世界中指点江山,但本该安分守己的司法解释如雨后春笋般地在立法领域中给自己开垦了一块自留地,彰要着司法权对立法权肆无忌惮的侵蚀.这种冲突引发了学界对罪刑法定原则中法的范畴与司法解释定位问题的再思考.在罪刑法定的要求下明晰司法解释的合理定位,在罪刑法定的指导下规范司法解释的内容效力,在罪刑法定的释义下寻找司法解释的完善之路,使司法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相互妥协,增强刑法规范自身的体系性和妥释性.
刑法、罪刑法定、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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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中国法律)
华东政法大学2015年度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专项课题项目《刑法司法解释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冲突与妥协——基于规范与实践的双重考量》项目编号2015-2-091
2015-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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