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4.05.013
中医药院校法学教育的战略选择——以贵阳中医学院为中心讨论
在中医药院校进行法学专业教育实践,有关人才培养方法、培养方案与文科综合性大学、理科综合性大学、政法专门院校应有所不同.在法学教育的通识上,法律职业群体有着自身的特色和培养的选择.与医学职业群体相比较,法学教育亦系一种职业教育.认清中医药院校自身优势与劣势,把握中医药院校的办学特点,结合学生的认知模式,设计出中医药院校在法学教育中突围的特色.在法学专业教育的战略设计上,一定要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执行到位,方能在理论上厘清思路,掌控大局,从方法论上领先于同侪,突出中医药院校的办学特色、培养特色、培养质量.
法学教育、战略选择、中医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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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15(中国法律)
2014-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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