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4.05.005
论刑事诉讼中涉案财产的发现
发现涉案财产是发现证据及其线索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进一步采取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措施.我国目前涉案财产的发现措施行政化倾向较重,出于财产权保障之考量,有必要将其诉讼化.在财产信息查询方面,需要做到外部信息查询法治化、内部信息查询规范化;在司法会计技术应用方面,要坚持走诉讼化的道路.此外,金融财产实名制、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以及财产申报制度等配套措施亦应确立或完善.
涉案财产、发现、查询、司法会计、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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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04(中国法律)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2012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侦查程序与财产权保障”12SFB5031;2013年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事诉讼中的涉案财产研究”2013SJB820007;2013年江苏警官学院科研项目“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的侦查取证问题研究”13Q13
2014-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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