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310/j.cnki.gzjy.2014.05.001
诈术的双重视角分析
在诈骗罪中,被害人之所以上当受骗,源于行为人使用了诈术.①诈术即欺瞒,表现为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一个互动过程.对于诈术的判断,需要结合行为人、被害人两个维度进行分析.从行为人方面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危害性,从被害人角度看被害人是否需要刑法来保护.只有从这两个方面考察都能得出肯定结论的,才是诈术,才能成立诈骗罪.结合两个维度来判断是否成立诈术的方法,可以为区分诈骗犯罪行为与民事欺诈行为提供思路.
刑法、诈术、行为人、被害人、诈骗罪、民事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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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494(中国法律)
2014-1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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