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4.04.020
论“集体研究”型渎职犯罪的责任认定
“集体研究”本是民主决策的一种有效的方式,但是在实践中却逐渐异化为某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有效手段和逃避犯罪处罚的“挡箭牌”.本次两高出台了《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其中对“集体研究”型渎职犯罪的责任认定作了规定,这为有效打击这种类型的犯罪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集体研究”、渎职犯罪、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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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法学各部门)
2014-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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