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4.03.002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的教育主义完善
我国现行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以教育主义为根本导向,但我国所参照的模板大多为以诉讼经济为导向的城外缓起诉、暂不起诉等相关制度.由于与制度模板价值导向的重大区别,虽经系列改造,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在帮教措施、考察措施、资金保障、配套制度等方面仍有许多不足,影响了该制度教育功能的发挥.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需以教育主义为核心,通过帮教措施的运用、异议权的保护、强制手段的克制等办法进一步完善.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教育主义、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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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81(法学各部门)
201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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