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4.02.012
论摄影作品的独创性
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表现为摄影器材的选取、摄影参数的调整、摄影时机的选择和摄影者个性化的安排.制式的证件照片不构成摄影作品;体现拍摄时机的抓拍照片可以构成摄影作品;机器自动拍摄的照片一般不构成摄影作品,但体现了人工干预、人工选择的照片可以构成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摄影作品独创性、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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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14-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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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5195.2014.02.012
摄影作品、摄影作品独创性、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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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14-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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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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