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4.02.011
建设性后现代主义视域中的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是一个变化生成中的观念,具有开放的结构,任何定义都难以描述其全部内涵,但它毕竟具有一般的、普遍的意义.对法律的信仰、对权力的限制、对权利的保护、对生存的规范、对生态的呵护等应当是法治思维的核心内涵;形式程序思维、彰显实质正义、更新具体秩序等应当是法治思维养成的途径.在建设性后现代主义视域中,法治思维随着传统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发展,因此,中国必然拥有中国式的法治思维,不能以西方法治思维的模式作为其标准.
过程思想、有机哲学、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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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9(法的理论(法学))
2014-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67-7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