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4.02.005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机制”:实践与法理新探
履约审议机制,是指缔约国会议为了对公约的实施运行情况加以监督和评估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促使各缔约国遵守公约义务、实现公约目的的机制.履约审议机制的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对象的特定性、过程的灵活性、机制的强制性和结果的非惩罚性之“四性”.履约审议机制的实施过程,主要关涉政府专家的指定与培训、被审议国与审议国的抽签选定、国别审议、补充审查与激励机制等内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率先建立“履约审议机制”,是国际公约实践活动中的一次创新尝试,具有特别的国际法和人权法治意义,对于我国反腐法治建设大局也具有特别重大的现实意义.
履约审议机制、国别审议、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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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7.9(国际法)
2014-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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