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4.01.006
服刑人员再社会化模式研究——以社区矫正为视角
人要适应社会,需要由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这种转变过程叫社会化过程,其结果可能对社会有益或有害.服刑人员之所以犯罪,是因为在该转变过程中,其缺乏正确的认知和引导,以致作出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需要对其再社会化,重新树立正确的意识形态.社区矫正是社会化的刑罚执行方式,同监禁刑相比,融入了更多的人道主义理念.将犯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服刑人员置于社区中,通过社区资源教化服刑人员,帮助其再社会化,不仅在惩罚犯罪的基础上节约了司法资源,还有利于实现我国的刑罚目的——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再社会化模式
26
D915.3(法学各部门)
2014-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