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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5195.2014.01.003

论诱供与作弊审查

引用
诱供是缺乏验证性的讯问作弊,它通过欺骗行为诱导或误导被问人作出供述,具有侦查自欺、对象欺骗、司法欺骗的三欺特征.正是这种方法的普遍使用,形成了我国错案的主要致错模式:“刑讯逼供-诱供” . 破除这种流行错误的方案是建立知密讯问规则,我们司法需要确立这样的信条:供述的知密验证是证据可信的前提.知密度越高,供述越可靠.依据知密讯问规则,我们可以发现诱供本质上就是对知密讯问规则的破坏,因此知密讯问规则应当演化出作弊审查规则.这些基本规则理念可以帮助公安机关改善讯问程序、提高讯问质量,为遏制和消灭刑讯逼供创造合理的替代方法.

诱供、诱问、非法证据、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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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3(法学各部门)

2014-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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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1671-5195

52-5031/D

26

201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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