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3.04.016
论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相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上升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总的补充原则,但该法及司法解释并未就“虽有规定但不完善的情况”以及对于非合同民事关系如何确定“最密切联系地”作出规定,后续的司法解释可以从连结点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进行规定完善.该法及司法解释也未对“侵权行为地”作出明确定义,这就给界定“侵权行为地”带来了困难.该法在相关属人法的具体适用方面还存在连接点欠缺的情况,需要通过增加连结点的方法进行完善.
涉外民事关系、最密切联系原则、侵权之债、属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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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7.2(国际法)
2013-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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