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3.04.006
对强迫交易罪之“强迫交易”的多维解构
强迫交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异化现象,可以用道德、民法、行政法以及刑法等多种手段来控制.鉴于刑法原有规定对新近强迫交易行为规制的不力,刑法修正案(八)扩充了强迫交易的入罪范围,加重了强迫交易罪的法定刑,该罪的罪体、罪责和罪量等构成也相应发生变化.用刑法思维处理强迫交易时要理性客观、张弛有度,对恶劣行为要严惩,对一般行为要宽缓.
强迫交易、市场秩序、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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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3(中国法律)
2013-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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