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3.01.013
我国未成年人教养保护制度的立法选择
关于未成年人的教养保护,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分别采取了亲权与监护并行以及由监护吸收亲权两种立法模式.应在对亲权和监护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以及对我国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教养制度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关注大陆法系国家亲权制度的现代发展,借鉴亲权制度现代发展的成果,就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养保护设立父母照顾制度,与监护制度一起实现未成年人的民法保护.
教养保护、亲权、监护、父母照顾、立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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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8(中国法律)
2013-04-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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