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2.05.010
反思与变革:我国刑事庭审中举证顺序的应然路径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已经颁布并即将实行,新刑事诉讼法运用了大量笔墨对证据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修改与完善,但尚显不足的是该法在关注证据制度之外,对庭审中举证和质证程序未加以改动,依然延续了原法对于举证顺序的规定。根据实践的经验反馈,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对证据的运用直接关涉案件的定性与量刑,而举证次序更可能对法官自由心证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对该程序的设计不能简单停留在对证据的列举层面上,而应通过精巧的程序设计,通盘考察证据制度的基本原理,建立以物证为中心的举证模式,并尝试构建以证明逻辑作为依据,较为灵活的举证顺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转变举证与质证衔接观念,将警察、鉴定人、证人作证与电子证据示证等环节科学地融入到庭审证据认定中。
刑事诉讼、刑事庭审、举证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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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8(法学各部门)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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