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1.06.006
重新界定我国强奸罪中“性交”之内涵——以“戴套不算强奸”案为视角
传统的强奸罪只将犯罪对象限定为女性,由于时代的不断发展,在强奸犯罪的领域出现了各种不同的新情况,而我国强奸罪的现行立法面对这些新情况则没有回应。应该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扩大强奸罪中"性交"的内涵以满足打击此类犯罪的需要。
强奸罪、性交、强奸罪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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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1(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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