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1.06.003
我国户籍制度的法理分析与平等权宪政保护机制构建
我国户籍制度已日显其弊病,它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违背平等、自由、公正的宪法理念,应当站在宪政的高度对其进行改革:还原户籍的原初功能,消除制度性歧视,完善宪法对平等权利体系的规定,承认平等权作为公民的一种权利对立法者有拘束力,建立宪政审查机制,从而体现对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自由和平等的终极关怀,使立法更趋公平,使社会更加公正。
户籍制度、平等权、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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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9(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2-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