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1.03.005
论我国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权与公诉权之有限分立
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判阶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即支持完成公诉和实施刑事审判监督,检察机关兼行刑事审判监督权和公诉权(此处的公诉权仅指庭审中支持完成公诉的权力,或可称其为狭义的公诉权).这两种权力是否能够并存一直是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问题,确有必要对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权与公诉权进行详细的剖析,并对今后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权与公诉权的重构提出建议性的对策.
刑事审判、刑事审判监督权、公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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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政治、法律)
2011-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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