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0.04.023
广告语著作权侵权行为界定研究
广告语如果具有独创性, 可能被认定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广告语著作权侵权行为成立是认定侵权者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可采用"实质性相似、接触、排除合理的怀疑法","思想表达二分法","抽象、过滤、比较法"等方法对其作出界定.
广告语、著作权、侵权行为
22
D923.41(中国法律)
2011-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01-103
10.3969/j.issn.1671-5195.2010.04.023
广告语、著作权、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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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1(中国法律)
2011-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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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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