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10.02.008
增设非国有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立法建议
目前,我国处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非国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滥用职权的行为常有发生,且呈蔓延之势,这些行为因不符合滥用职权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而又没有其它罪名与之相对应,不受到刑法的处罚.这反映了我国刑法较重视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保护,而忽视了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保护.为了更好地惩罚非国有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的行为,保护非国有单位的合法利益,我国刑法应增设非国有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非国有单位、滥用职权、非国有单位人员滥有职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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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1(中国法律)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gxun-chx2009067
2010-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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