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9.06.015
国内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移转新论
所有权保留买卖作为现代民法权利分化的一种现象,在苌卖双方以及第三人之间是一种独一无二的利益平衡方式.然而,国内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的移转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按照交易时的环境和条件,由能够控制风险的一方当事人承担标的物转移毁损、灭失的风险,较能实现当事人的利益平衡.
所有权保留买卖、标的物、风险移转、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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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2(中国法律)
2010-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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