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9.05.010
论侦查能力与现代科技的辨证关系
对"侦查能力"这一概念作出界定是必要的,"侦查能力"的涵义应从两个层面进行界定:宏观层面上的整体侦查能力,微观层面上的个体侦查能力.现代科技与侦查能力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辨证关系:现代科技对侦查能力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包括直接促进和间接促进,人们往往忽视其间接促进作用;侦查能力提高对现代科技具有反作用,即提高侦查能力的需求是现代科技发展的一个动力,侦查能力的提高是现代科技实现其价值的一种能动反映.
现代科技、侦查能力、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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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8.2(法学各部门)
2010-0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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