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标准"下改革罪犯分类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对罪犯实行分类,建立中国特色的监管改造工作模式,是适应世界行刑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首要标准"对提高监狱改造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这一视角出发,针对当前罪犯分类中存在分类过于简单、粗泛;分类管理制度不健全;分类未与处遏管理相衔接;分类存在明显的阻碍、干扰因素等问题作了阐释,提出完善罪犯分类法规制度;确定罪犯分类标准和分类过程;建立完整的罪犯分类体系;推进民警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思考.
首要标准、罪犯分类制度、罪犯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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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国家行政管理)
2010-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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