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9.03.020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民事诉讼的冲突与协调——以知识产权侵权救济为视角
行政执法与民事诉讼的冲突发轫于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双轨制"结构,这种结构现阶段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向司法救济"单轨制"转化是其必然趋势.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分离,建立专业的执法队伍,在全国推广"三审合一"审判方式,尽快建立知识产权法庭,未来适时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是解决冲突的合理路径.南通模式是现有体制下协调冲突的有效途径.
知识产权、侵权救济、行政执法、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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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D925.1(中国法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编号2008BFX24
2009-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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