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9.02.019
论第三人证据披露义务
确定第三人披露证据的义务可以大大节约诉讼资源,有利于诉讼真实的发现,有利于我国的审判模式从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的转变英美法系国家通过证据开示程序要求第三人披露证据;大陆法系国家是通过规定第三人的协助义务予以确认.我国关于第三人证据披露义务的法律规定条款极少且不完善完善我国第三人证据披露义务的基本思路:坚持第三人证据披露义务立法原则,把第三人证据披露义务的范围限于文书证据的范畴,请求第三人披露证据的阶段应当限制在举证时效之内,如果第三人违背披露证据的义务就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三人、证据披露、调查取证权、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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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13(法学各部门)
2009-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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