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5195.2009.01.019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研究

引用
行政权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但在其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发生权力的异化,表现为行政行为侵犯个人权益,甚至侵犯公共利益.在我国,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个人合法权益的时候,公民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获得救济,但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公共利益时,谁来追究责任呢?对于这些行政行为的监督形式虽然很多,但真正起作用的却很少.只有诉讼才是最后一道维护法律及公正的防线,而对这类侵犯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启动司法程序加以规制.因此,必须在我国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以遏制行政机关侵犯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

行政权、法律监督、行政公益诉讼

21

D925.3(中国法律)

2009-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94-9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1671-5195

52-5031/D

21

2009,21(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