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8.04.015
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犯罪矫正
我国复杂的民族状况决定了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犯罪进行矫正的特殊性及难度,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犯罪矫正既要考虑到国家法律的一元性,也要考虑到民族民间文化为犯罪矫正提供的多元化进路.不论是精神性矫正模式、社区性矫正模式还是正式性矫正模式,都需要针对少数民族同胞设计具有民族特点的犯罪矫正机制,使犯罪矫正工作在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获得更高的质量.
少数民族地区、犯罪矫正、多元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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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7.9(法学各部门)
云南省教育厅基金项目"少数民族地区犯罪的控制和矫正--法律人类学的比较研究"阶段性成果,主持人刘希07J50892
2009-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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