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7.05.008
转变传统立法观念完善环境刑事立法
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刑法应当介入环境问题.我国现行环境刑事立法存在诸多缺陷,应转变环境刑事立法指导思想,通过完善环境刑罚体系、确立严格责任原则、扩大环境犯罪的起诉意见权和起诉建议权,对1997年刑法典中环境刑事犯罪进行修改和完善.
环境刑事立法、环境权、可持续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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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6(中国法律)
2008-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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