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7.02.005
刑罚目的之理性建构
传统的刑罚目的理论正在面临着愈来愈多的挑战.刑罚目的可作如下划分,即:以刑罚作为刑法的下位概念为基础,在横向层次上,将刑罚目的划分为主要目的(惩罚犯罪)和次要目的(预防犯罪)两个层次,此为狭义的刑罚目的之理性建构;在纵向层次上,将刑罚目的划分为第一层次惩罚犯罪与预防犯罪(直接目的)--第二层次保护法益(根本目的)两个存在递进深入关系的层次,此为广义的刑罚目的之理性建构.
刑罚、刑罚目的、理性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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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3(中国法律)
2008-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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