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6.06.018
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新探
2006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今后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贿赂和其他职务犯罪要案中要逐渐实行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公安机关在办理大案、要案中也已经实施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但在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格式,各地在操作中不免出现一些问题,如在录像中看不到被讯问人的正面,更看不清其表情神态;在录像中只完整显示一名承办人,另一名则仅有半个身体;在录像中没有时间显示;声音不够清晰等等.因此,有必要建立规范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讯问、同步录音录像、证据、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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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8(法学各部门)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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