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5.06.007
"不知法律不免罪,事实错误可辩护"--事实错误与法律错误的区分及认定处理
"不知法不赦"已经成为一种过时的原则.事实错误是对构成要件的客观要素上的主观认识与现实的不一致;法律错误是在对事实没有发生认识错误的情况下,对自己行为的法律评价发生错误认识.对刑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年龄的认识错误,以及"淫秽性"、公务行为的合法性、财物的他人性等的错误认识,均属于事实错误,事实错误可以阻却犯罪故意.国家推定公民都是知法的,除非被告人能够证明其法律错误具有不可避免性,否则,法律错误不能阻却故意.
事实错误、法律错误、典型罪名分析、犯罪故意阻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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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1(中国法律)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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