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5.04.014
意识:著作权刑法保护的重心
法律的生命在于适用,在于实效,如果无法在现实生活中得以贯彻实施,即便最完备的法律也等于废纸一张.我国刑法对著作权犯罪作了较为详备的规定,然而在现实中实施效果并不理想,造成这一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著作权刑法保护意识的薄弱.法律意识既是法需要向法创制过渡的中介,也是法规范向法关系转变的桥梁,法律意识具有构建和运行法制的功能.著作权刑法保护意识匮乏成为著作权刑事法律制度向著作权刑事法律关系运行中的滞阻因素.加强著作权刑法保护意识,对提高著作权刑事法律制度的实效,抑制著作权犯罪的泛滥有着重要意义.
著作权、著作权刑法保护、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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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法学各部门)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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