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5.04.007
论监听立法之完善--以比例原则为视角
监听是一种秘密侦查手段,在实践中已为侦查机关广泛采用,但迄今为止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对之作出规制,导致司法实践中侵犯公民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迫切需要立法予以完善.比例原则在西方许多国家和地区是其公法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基本价值所在就是保障人权、防止权力的滥用.因此,比例原则与监听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它可以作为设计监听立法的指导原则和操作标准,以此防止国家侦查权的滥用和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
监听、比例原则、立法完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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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8.204(法学各部门)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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