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5195.2005.02.014
反商誉淡化中的法律对策--由一则攀附广告引发的思考
商誉实际上是商誉权主体的特殊经济利益,对商誉的侵害有直接曼害和间接侵害之分,由于商誉载体具有不确定性,对商誉进行淡化的闻接性侵权行为在实践中易被忽视.有必要探讨防止商誉淡化艺的方略,除了立法对商誉保护问题进行规定外,还需应对实践中层出不穷的新问题,设立有关商誉认定、监管的有关机构.
建筑物名称专用权、商誉、反商誉淡化
17
D923.4(中国法律)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5-57,72